竹筷

河北一次性竹筷子停产了?

发布日期:2016-12-08 作者: 点击:

12月2日,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北省发展循环经济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河北省首部循环经济地方性法规。

  循环经济,是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河北省发展循环经济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的现实需要。该条例分为8章,共75条,包括总则、规划和管理、生产领域循环经济、流通和消费领域循环经济、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激励和保障、法律责任及附则。

  禁止产销超薄型一次性塑料袋

  条例规定,生产、销售超薄型一次性塑料袋或生产、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一次性发泡餐具的,有关部门应责令停止生产,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属于销售、采购的,责令停止销售、采购,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销售额或采购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固定门店不得提供一次性木筷

  有固定门店的餐饮服务企业提供一次性木质筷子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违反规定对产品过度包装、餐厨废弃物未交给依法设立并取得许可证书的单位收集、运输和处置等行为,都将面临责令改正、罚款等处罚。

  告别一次性筷子,还需更多努力

  对此,一直关注环境保护的河北经贸大学教授、“绿色知音”创始人张忠民表示,“禁用一次性筷子”的新政非常好,但要将新政落到实处,还要做好“后续”工作。“比如卫生防疫部门需要再加大监管力度,最大限度监管全覆盖,并提升餐饮经营单位的餐具消毒标准等。”他说。

  “解决一次性筷子问题最重要的还是得解决卫生问题。”因此,他建议,杜绝一次性筷子,一方面政府要强化执法和处罚,另一方面要不断加大宣传,提高市民保护环境的意识。而更重要的还是要提高整个餐饮行业的卫生条件。

  新闻多一点

  河北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新建建筑采用可再生资源

  《河北省发展循环经济条例》提出,新建建筑应当采用有利于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的设计方案,使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的技术、工艺、设备和建筑装修材料,因地制宜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

  完善垃圾分类收集

  《河北省发展循环经济条例》明确禁止生产、销售超薄型一次性塑料袋,禁止生产、采购和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有固定门店的餐饮服务企业不得提供一次性木质筷子。同时,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统筹规划并鼓励建设垃圾焚烧发电、供热、堆肥等处理设施,对生活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鼓励和引导公民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放置。

  提高水资源利用水平

  市容环境、园林绿化、景观、公用卫生设施等公共事业用水,工业企业、建筑和洗车行业用水,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有条件使用再生水的地方,禁止使用自来水。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建筑、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应当同步建设雨水收集、利用、下渗等设施,实行雨污分流,推进降水就地消纳和利用,提高降水的资源化利用水平。

  税收政策倾斜

  此外,该条例还提出,税务部门应当落实国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实施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以国家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或者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的专用设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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