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餐具包的包装上应有哪些信息?
发布日期:2025-04-14 作者: 点击:
湖南三合一餐具包生产厂家工作人员了解根据有关标准规定,一次性餐具包的包装上应包含以下信息:
产品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明确标注为一次性餐具,具体名称如一次性餐盒、一次性筷子等,让消费者清楚了解产品用途。
种类、材质:说明餐具的种类,如塑料餐具、纸餐具、竹木餐具等,同时标注具体的材质,如聚丙烯(PP)、聚乙烯(PE)、聚苯乙烯(PS)、聚乳酸(PLA)、甘蔗渣纤维、竹材等。
生产者信息
生产厂名或商标:标注生产企业的名称或品牌商标,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的生产主体,出现问题时可追溯责任。
地址和联系方式:提供生产企业的详细地址以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方便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进行咨询或反馈。
产品执行标准
执行标准号:注明产品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编号,如GB4806.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T18006.1-2009《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T18006.2020《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通用质量要求》等,表明产品符合相关质量和安全标准。
生产日期、保质期及批号
生产日期:清晰标注产品的生产时间,精 确到年、月、日,让消费者了解产品的新鲜度和时效性。
保质期(适用时):如果产品有保质期限制,应明确标注保质期的时长,如“保质期:24个月”,以便消费者在保质期内使用产品。
批号:标注产品的生产批号,用于企业内部对产品进行跟踪和管理,同时也有助于在需要时对特定批次的产品进行召回或质量追溯。
使用说明及警示信息
使用温度:根据材质不同,注明产品的适用温度范围,如“z高使用温度100℃”“请勿在微波炉中加热超过130℃”等,防止消费者因使用不当导致产品损坏或释放有害物质。
可微波加热标识(适用时):如果产品可以在微波炉中使用,应标注可微波加热的标识,并说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如“可微波加热,加热时间不宜超过3分钟”。
特殊说明(适用时):对于有特殊使用要求的产品,如不可用于接触含酒精食品、不可放入洗碗机清洗等,应明确标注相关说明。
其他信息
“食品接触用”字样或调羹筷子标志:按照规定,应注明“食品接触用”“食品包装用”或类似用语,或加印、加贴调羹筷子标志,表明产品符合食品接触安全标准。
产品数量或包装毛重、净重及体积:对于整箱包装的一次性餐具,应标注产品的数量,以及包装的毛重、净重和体积,方便运输和仓储管理。
此外,对于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一次性餐具包,还需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如果产品声明可以降解、是淀粉基塑料制作或有公称容积要求等,也应在包装上进行相应标识。